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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郭宏鵬黃輝
  7年來,江西省律師協會與媒體聯合創新公益普法新模式,打造“公益律師進社區”活動,邀請律師每周六深入社區、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為社區居民提供“面對面”法律公益服務。他們為群眾釋疑解惑、守護正義、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走出一條獨具特色的公益普法之路,鑄就一張江西普法名片。
  公益律師進社區廣受歡迎
  10月26日上午9時,南昌市文教路546號電子儀器廠門口,江西“公益律師進社區”活動第266期走進福州路北社區在這裡如期舉行。
  家住福州路北社區的劉大姐比往日起得更早,買完菜後就來到活動現場。她怯怯地問道:“律師,老父親生前是在弟弟家住,但生活費、看病等費用都是姐弟幾個平攤,老父親遺留下的住房面臨拆遷,動遷這筆款女兒有沒有權利分配?”
  “土地動遷補償費依法屬於老人遺產,應該由繼承人平均分配,你們是老人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有權和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平均分配老人遺產。”江西久保律師事務所肖卓孝律師解答說。
  “請問,去年我與前夫離婚,當時法院對雙方共同財產中作出分割處理。但最近得知前夫從單位獲得近5萬元房屋補貼,此筆補貼是在雙方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產生。我想問是否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房屋補貼進行分割?”一旁的張女士提問。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對婚姻法的解釋,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應歸入夫妻共同財產。
  您已與前夫離婚,但此筆住房補貼屬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可以提出要求分割房貼的主張。”江西聯創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新民解釋道。
  活動現場,律師每每話音剛落,居民就會掀起新一輪的問題。“母親去世了,有3個子女,但老人通過公證遺囑把房子僅留給大女兒和小兒子,這遺囑有效嗎?”“夫妻共同財產,卻被丈夫私自賣了怎麼辦?”“造成工傷了,怎麼請求賠償?”居民的問題一個接一個,律師則根據提問一一耐心作出解答。
  “這種公益性活動,居民一直都很期盼。你看,不到兩個小時,至少有幾百名居民過來咨詢,社區居民對法律問題大多一知半解,有的年齡又偏大,腿腳也不便,平時很少有機會接觸到律師,有的居民也捨不得花錢去咨詢。”福州路北社區彭橋街道辦熊副主任笑著對記者說:“進社區的公益律師,是居民的‘貼心法律顧問’!”
  與媒體合作創新普法平臺
  江西“公益律師進社區”活動已風雨兼程走過7個年頭。
  2006年6月,江西省律協聯合媒體共同推出大型公益普法活動——“公益律師進社區”,搭建法律咨詢服務平臺,每周六組織公益律師走進各社區,由公益律師負責現場解答法律問題,以現場面對面咨詢形式開展公益普法及法律援助服務。
  據江西省律協辦公室主任羅中錦介紹,結合“公益律師進社區”活動,活動有效整合江西省律師協會和媒體平臺,將現場活動與新聞報道有機結合。媒體預告每次活動前期籌備情況、活動場所、參與活動的公益律師及聯繫辦法,並對活動現場以及公益律師提供的法律咨詢進行多角度報道,形成事前有預告、事後有報道,有效擴大了“公益律師進社區”活動的社會影響力和覆蓋面。
  “該活動自誕生起始終堅持‘公益第一,服務至上’的宗旨,著力於向百姓提供普法宣傳及法律服務,把傳播法律知識、排解群眾糾紛、化解群訴群訪、提供法律援助及代理公益訴訟作為活動的主要支撐點。”羅中錦說。
  7年來,“公益律師進社區”活動主要在勞動用工糾紛、婚姻家庭矛盾等七大領域,為學生、工人、殘疾人、離退休人員等七類人群排憂解難、釋疑解惑,宣傳普及了勞動合同法、婚姻法等與社區群眾密切關聯的60多部法律法規。羅中錦欣喜地表示,“公益律師進社區”活動正潛移默化地改變著民眾的法制觀念,不斷強化人們學法守法用法的意識。
  據統計,截至今年10月,“公益律師進社區”活動達266期(包括20餘期大型普法專場),深入江西省11個設區市,參加活動的律師達1100餘人次,通過現場、熱線、媒體傳播等途徑使得上百萬人次群眾受益。
  七年探索形成了江西特色
  為使活動更加深入,服務更貼近百姓,根據百姓法律需求特點,江西對公益律師活動內容進行了多種形式的探索,既有走進社區的現場咨詢,也有針對個案的法律援助;既有主題普法專場,也積極策划了一批具有重大法律意義和影響力的公益訴訟。
  在重要法律法規頒佈實施日及相關紀念日或針對某一特定群體,活動還會適時組織公益律師舉辦大型專場法律宣傳服務活動。如2010年3月圍繞“3·15”消費者權益日,活動主辦方聯合各設區市司法局和律師協會,邀請工商、質監等執法部門,在11個設區市同步開展“3·15公益律師普法專場”,全省184位公益律師為近萬名群眾提供了法律咨詢、法律資料等服務。
  從2009年開始,公益律師活動在進現實社區的基礎上,開通了“公益律師進虛擬社區”的普法平臺。利用網絡技術優勢,建立公益律師QQ群,吸納50餘名在線律師,讓網民可以隨時隨地獲得法律服務,突破了現場活動的地域局限性,將法律服務滲透進更廣闊的空間,為有志於公益事業的律師建立一個開放式的交流平臺。
  據瞭解,“公益律師進社區”活動模式的普法價值和深遠意義也引發社會各界關註。2012年江西“兩會”期間,江西省政協委員黃良楷將《關於全省推廣“公益律師進社區”活動的建議》投進了提案箱,他建議將“公益律師進社區”活動納入長效普法機制的組成部分,使之成為一種常態普法活動,並給予政策扶持甚至資金投入,自上而下組織力量在全省推廣。
  (原標題:在服務居民中宣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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