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下午1時30分,一輛空載的大貨車行駛至成新大件路雙流縣應天寺路口右轉彎時,與同方向在其右側直行的一輛無號牌電馬兒相撞。騎電馬兒的男子範某某(52歲)和后座上的李某某(48歲),系家住勝利鎮應天寺7組的一對夫妻。據交警調查顯示,事故中二人均遭到貨車碾壓,經120出診醫生確認當場死亡。
  事故發生後,鄒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於當日被雙流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執行刑事拘留,4月30日被雙流縣檢察院批准逮捕。
  昨日,市交管局通報了這起事故。交警介紹,經過司法鑒定,範某某騎行的電馬兒,由於質量和時速超標,被鑒定為機動車(兩輪輕便摩托車)。但範某某本人並沒有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其行為構成了無證駕駛。此外,電馬兒一方還存在未登記上牌且違法載人的違法行為。
  交警經調查認定,大貨車轉彎時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通行,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司機鄒某某應承擔事故主要責任。而範某某則承擔事故次要責任。成都商報記者 王聖  (原標題:騎電馬兒遇車禍身亡男子被認定為“無證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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